
Q01
辦理商業登記,資本額需會計師查核簽證嗎?
A01
辦理公司登記,資本額始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而依據商業登記申請辦法規定,獨資或合夥事業之資本額新臺幣 25 萬元 (含) 以上者須提出存款 (資本) 證明;資本額未達新臺幣 25萬元者,無須提供資本證明文件。
Q02
公司最低資本額為多少?如何準備資金證明文件?
A02
公司申請設立登記已廢除最低資本額之限制(總統98年4月29日華總一義字第09800106771號令暨經濟部98年4月30日經商字第09800569310號函公布修正公司法第100條及第156條條文),惟仍應依公司法第7條暨會計師查核簽證公司登記資本額辦法第2條規定,編製資本額變動表並依案件性質備具相關附表送交會計師查核。
Q03
如果申請登錄創櫃板,且成功納入櫃買中心輔導,其輔導期間是多久?
A03
櫃買中心輔導期間提供新創公司之會計、內控、行銷及法制等輔導,並輔導其建置簡易內部控制及會計制度,並落實公司治理。上述之輔導期間原則上為6個月,最長不超過2年,若經本中心認為有需要等合理原因者,得延長。
Q04
公司只有4人,可以向職業工會投保嗎?
A04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無固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才可在職業工會投保。公司僱用人數未滿5人,雖不必強制成立勞保單位,但建議創業者還是要成立投保單位來為自己和員工加保。
Q05
我有自創品牌想要申請商標,請問如何申請呢?
A05
依照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流程規定,申請商標註冊應備具以下文件:申請書(需載明申請人名稱及地址、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清晰的商標圖樣、規費、如委任商標代理人者,須檢附委任書、簽名或蓋章(委任代理人者得僅由代理人簽章)。
Q06
申請專利,應洽詢何單位?
A06
請洽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聯絡電話:(02)81769009。
Q07
欲創設語文類補習班,想聘外籍人士擔任教學老師,該如何做?
A07
請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台北市延平北路2段83號),聯絡電話(02)85902567分機22。
Q08
開小吃店,一定要有丙級廚師證照嗎?
A08
依據衛生福利部制定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第29條規定,凡以中式餐飲經營且具供應盤菜性質之觀光旅館之餐廳、承攬學校餐飲之餐飲業、供應學校餐盒之餐盒業、承攬筵席之餐廳、外燴飲食業、中央廚房式之餐飲業、伙食包作業、自助餐飲業等,其雇用之烹調從業人員,應具有中餐烹調技術士證。至於持證比例則各異,如觀光旅館之餐廳80%,自助餐飲業50%,目前小吃店未強制須具備丙級廚師證照。但餐飲業除美食之外,環境衛生、食品安全、公共場所安全也是消費者及衛生管理機關所重視的,建議有意開設便當店或小吃店之創業者,最好還是能考取執照,以便因應衛生單位檢查;另外執照掛在店內,也可讓消費者感到安心。
Q09
欲開餐飲業,是否可在店內兼賣酒精類飲料?
A09
一般餐飲業者,只要是銷售合法酒品即無觸犯法規。另營業項目登記,除登記一般餐飲等相關品項外,尚需加入菸酒零售業之品項。
Q10
之前有塑化劑風波,現在想販售食品,是否需要提供食品檢驗?
A10
在販售食品前,必須有衛生標準認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請參考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TC/index.aspx)公告認可之實驗室名單,向其洽商檢驗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