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Q – Startup@Taipei創業台北

常見問答

Q01

登記地點是否一定要與營業地點相同?

A01

公司或行號的登記所在地為商業法律關係之中心地域,舉凡債務之清償、訴訟之管轄及書狀之送達均以所在地為依據,商業相關法令並無登記所在地須與實際營業行為發生地一致之規定,惟若該營業地點具分支機構性質(有設帳計算盈餘虧損,財務會計獨立者),須依法辦理分支機構登記。

Q02

請問如何知道營業場所是否符合公司登記規定?

A02

自109年1月1日起,臺北市政府首創營業場所都計建管E化查詢系統,只要於線上輸入欲查詢地址及營業項目,即可申請查詢是否符合都計建管規定!申請查詢網頁:http://www.businesslocationinfo.gov.taipei/BLBQS/

Q03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之審查重點為何?

A03

本貸款由產業局設置臺北市中小企業融資貸款審查小組,就申請人之資格、財務結構、資金用途、營業情況、產業前景、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及寬限期年限等事項進行審查,經審查通過者,由產業局發給核定通知書。

Q04

如何進入臺北、站前及龍山寺地下街經營店鋪?

A04

臺北、站前及龍山寺地下街店鋪(B1商場)係由安置戶組成之公司或商號承租使用,均不受理個別申請承租店鋪,如有需要可設專櫃經營,有意者歡迎電話洽詢下列單位:
1.臺北地下街:保證責任臺北市臺北地下街場地利用合作社,聯絡電話:(02)2559-4566分機504。
2.站前地下街:保證責任臺北市站前地下街場地利用合作社,聯絡電話:(02)2375-1567分機20。
3.龍山寺地下街:龍山寺地下街商場行政中心,聯絡電話:(02)2306-5988分機21。

Q05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申請本貸款可否用來償還向其他金融機構所借的貸款?

A05

本貸款用途,以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或營運週轉金等為限,不得用來償還向其他金融機構所借的貸款。

Q06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經審查通過獲發核定通知書,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期限為何?

A06

申請人應於核定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個月內,向承貸金融機構-台北富邦銀行辦理貸款對保,逾期未辦理者,核定通知書失其效力,申請人得向產業局重新提出申請。

Q07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如申請本貸款經核准後,要如何還款?

A07

經審查小組審查通過者,向銀行辦理對保時,須依核准攤還本金期數提供相同張數之借戶、經營事業或保證人之償還票據(如核准60期請準備60張支票),如有開立支票問題,台北富邦銀行設有專責人員可協助處理。

Q08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如因事業經營致無力清償或未能按時還款,該如何處理?

A08

如發生上述之情事時,建議應主動通知承貸金融機構,以利進行後續協助處理償還方式。

Q09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本貸款如事業經營良好,可否提前清償?

A09

可以。貸款人如申貸後如營運良好、資金充裕,得視個別情況提前還款,以減輕債務負擔。如有送保並可就提前清償之貸款金額,請承貸金融機構代為申請退還信用保證手續費。

Q10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計畫書可否委託他人代填或代辦?

A10

不需要。本計畫申貸程序簡便,無須代辦業者,建議申請人可自行辦理,不需委託他人代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