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Q – Startup@Taipei創業台北

常見問答

Q01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之審查重點為何?

A01

本貸款由產業局設置臺北市中小企業融資貸款審查小組,就申請人之資格、財務結構、資金用途、營業情況、產業前景、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及寬限期年限等事項進行審查,經審查通過者,由產業局發給核定通知書。

Q02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在什麼情況下,會取消本貸款的利息補貼?

A02

貸款人經營之事業有下列情形者,產業局將停止利息補貼,並通知貸款人及承貸金融機構,其停止補貼後之利息,由貸款人負擔:

(一)停業或歇業。
(二)登記地址遷離本市。
(三)未按月攤還貸款本金。
(四)第一類申請案變更負責人或代表人。
(五)貸放後,經與承貸金融機構調整期限與償還方式。

申請人如於前項停止利息補貼之情形發生日起三日內,以書面通知產業局,產業局雖停止利息補貼,但前項情形消滅後,產業局得依貸款人之申請繼續補貼利息。

Q03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申請本貸款有無行業別限制?

A03

依「臺北市中小企業融資貸款實施要點」第26點所公告之「臺北市中小企業融資貸款之不予核貸條件」規定,經營金融及保險業、煤礦採取業或特殊娛樂業之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不可申請本貸款,故經營依法登記之獨資、合夥或公司組織之企業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除經營上開行業者外,皆可提出申請本貸款。惟部分行業因故無法辦理公司、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者,如經營會計師事務所、安親班或托兒所、建築師事務所等,則無法申請本貸款。

Q04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本貸款所稱之小規模商業要如何認定?其所包含之行業有那些?

A04

小規模商業是指於本市內依商業登記法第5點規定得免辦理登記者,其所包含的項目如下:

(一)攤販。
(二)家庭農、林、漁、牧業者。
(三)家庭手工者。
(四)民宿經營者。
(五)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

Q05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申請本貸款時,要由誰提出申請?

A05

本貸款第一類免辦理商業登記者,應由商業負責人提出申請;第二類及第三類應以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提出申請。

Q06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本貸款所稱中小企業如何認定?

A06

依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法規之認定標準,中小企業係指依法辦理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並合於下列基準之事業:

(一)製造業、營造業、礦業及土石採取業實收資本額在新臺幣八千萬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二百人者。
(二)除前款規定外之其他行業前一年營業額在新臺幣一億元以下,或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一百人者。

另所稱小規模企業,係指中小企業中,經常僱用員工數未滿五人之事業。

Q07

要如何知道公司行號營業場所是否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建築使用管理的規定?

A07

1.自100年12月1日起,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於臺北市商業處受理公司及商業登記服務櫃檯,聯合設置「營業場所審查與查詢服務櫃檯」,公司行號申請設立、所在地變更(含分公司設立、所在地變更)及新增營業項目登記時,均應隨案填寫「營業場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建築管理規定審查及查詢表」,由該櫃檯提供營業場所是否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建築管理相關規定之審查及諮詢服務。
2.民眾亦可於辦理上述公司(商業)登記前,填載「營業場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建築管理規定審查及查詢表(預審表格)」,逕洽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辦理預先審查,並由其函復審查結果是否符合都市計畫及建築管理法規,以降低營業場所之投資風險。 (洽詢電話:1999(外縣市(02) 27208889)轉8387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

Q08

創業補助計畫與創業貸款之差異?

A08

為促進臺北市產業發展,本府訂有多項產業輔導措施,如提供低利融資貸款、青年創業貸款,主要用途在於挹注企業購買機器設備與營運周轉所需資金;增訂創業補助之目的在於鼓勵更多的創業活動投入未來高成長領域,審查重點在於創業計畫之創新、創意與加值潛力,經審核通過之計畫,補助上限為50%,最高100萬元。雖補助款本金不須還款,但創業者需自籌1/2以上的創業資金,且專款專用於相關會計科目。

Q09

一個地址最多可設置幾家公司行號?

A09

有關總公司(商號)與分支機構設在同一地址,及同一地址申請2個以上同業務性質之公司(商號)登記,現行公司法及商業登記法尚無禁止之規定。

Q10

同一計畫已獲得其他政府單位(如中央政府)獎勵或補助者,是否可以再申請「臺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之獎勵或補助?

A10

同一計畫凡已獲其他政府單位獎勵或補助者,投資人不得再依本自治條例申請獎勵或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