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01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再次申請時,可申請的金額為多少?
A01
本貸款每次貸放額度最高為新台幣兩百萬元,但曾經參加經產業局認可之獲獎獎項申請人,其貸放額度每次提高至新台幣三百萬元。惟是否核准及核准金額、貸放年限仍為審查後決定。
Q02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再次申請時且前次已核准撥款,需檢附的文件為何?
A02
依「臺北市青年創業融資貸款實施要點」第3點規定,貸款人及其原申請之事業於開始攤還一年後,無第十九點第一項各款情事者,且仍符合第3點申請資格者,得依本要點第12點規定,檢附相關申請文件並檢附向承貸金融機購申請攤還貸款1年以上之證明文件,再次向產業局申請本貸款。
Q03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再次申請時且前次已核准撥款,是否仍需檢附三年內曾參與政府創業輔導相關之課程達二十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
A03
是,再次申請仍需檢附三年內曾參與政府創業輔導相關之課程達二十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
Q04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要向哪個單位提出申請?
A04
本貸款應由申請人檢具相關書表文件後向產業局提出申請。
為便利申請人就近申請本貸款,特於以下二處設置服務窗口受理案件申請:
收件窗口:
臺北市政府創業服務辦公室-融資貸款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北區2樓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6616、1229
臺北市市場處
地址: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6樓(永樂市場)
電話:02-2550-5220分機2506
Q05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請問申請本貸款時,要由誰提出申請?
A05
本貸款申請人需由獨資或合夥的負責人提出申請,若屬公司型態,則由法定代表人提出申請。
Q06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請問申請本貸款有無行業別限制?
A06
依「臺北市青年創業融資貸款實施要點」第21點所公告之「臺北市青年創業融資貸款之不予核貸條件」規定,經營金融及保險業、煤礦採取業或特殊娛樂業之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不可申請本貸款,故經營依法登記之獨資、合夥或公司組織之企業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除經營上開行業者外,皆可提出申請本貸款。惟部分行業因故無法辦理公司、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者,如經營會計師事務所、安親班或托兒所、建築師事務所等則無法申請本貸款。
Q07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計畫書可否委託他人代填或代辦?
A07
不需要。本貸款申貸程序簡便,無須代辦業者,建議申請人可自行辦理,不需委託他人代辦。
Q08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資訊及申請書表可於何處取得?
A08
相關資訊與申請書(表)以及申請範例請至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台或臺北市融資貸款申辦網下載電子檔案使用。
另產業發展局提供免費協助計畫書服務,如有需求請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分機6616、1229或6626。
Q10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如設立5年以上的公司,中間因停業致實際經營時間未滿5年可否申請本貸款?
A10
依「臺北市青年創業融資貸款實施要點」第3點規定申請人所營事業設立未滿5年才具申請資格,故申請人所營事業設立滿5年者,不論中間有無停業均不具申請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