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01
中小企業申請「臺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之獎勵補貼有資本額門檻限制嗎?
A01
申請本自治條例之獎勵補貼,不限業別,只要設立於臺北市之中小企業,新投資創立或增資擴充投資在與改善經營管理直接相關之設備或技術達100萬元以上,或投資案具有創意、特色或發展潛力者,均可提出申請,無資本額多寡的門檻限制。
Q02
請問品牌補助之委外費用是包含?
A02
委託外界機構(單位)執行專案研究或設計、布建通路、市場調查、行銷宣傳相關公關活動委外執行或法律、會計等專業諮詢服務等等所需費用。且委託對象不得為個人。
Q03
請問外國在台設立分公司可以申請獎勵補助嗎?
A03
外國在台設立分公司且位於臺北市,就可以申請研發補助、品牌補助、創新育成補助與獎勵補貼。
Q04
請問獎勵補助核定通過後,補助款的發放方式?
A04
創業補助、研發補助、品牌補助與創新育成補助皆為通過之後撥款補助總額的50%,剩餘的50%須待計畫結束後持發票或支出憑證核銷後領取。獎勵補貼則是申請人持支出憑證於每年9、10月請款。
Q05
請問進駐Co-Working Space之團隊申請獎勵補助,是否需要獨立門牌?
A05
公司登記地址為臺北市即可。
Q06
我可以在哪裡找台北市獎勵補助的細則及進行程序呢?
A06
請上獎勵補助計畫網站(https://www.industry-incentive.taipei/page-download-en.aspx),即可找到相關資訊。
Q07
「臺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計畫」是否有提供一對一專業諮詢服務?
A07
「臺北市產業發展獎勵補助計畫」有提供一對一專業諮詢服務,協助您進行獎勵補助計畫的申請,每次會議時間約60-90分鐘。請至:https://www.industry-incentive.taipei/,於首頁點選「專業諮詢申請」,即有專員與您聯絡。
Q08
公司資本額低於申請補助的金額,是否可以申請臺北市產業獎勵補助計畫?
A08
臺北市產業獎勵補助計畫申請資格上無資本額的限制,但建議在營運計畫書的撰寫上可描述公司營運時資金周轉的方案及規劃以利審查委員評估公司營運狀況。
Q09
「臺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提供哪些獎勵或補助措施?
A09
本自治條例可提供融資利息、勞工訓練費用、勞工薪資及房屋稅、地價稅、承租私有房地之租金補貼及承租市有房地租金優惠,且為帶動臺北市產業創新研發、產業升級,亦提供創新研發費用、品牌建立、創新育成及創業補助。
Q10
「臺北市產業發展自治條例」適用對象有哪些?登記於其他縣市之中小企業或公司是否可以提出申請?個人名義及國外投資者可以提出申請嗎?
A10
1.本自治條例適用所在地登記於臺北市之公司、商業或外國公司,依法立案之學校或主事務所登記於臺北市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無行業別之限制;設立登記於其他縣市之中小企業或公司無法申請適用本自治條例。
2.用個人名義無法向本自治條例申請相關獎勵與補助。
3.國外投資者只要依外國人投資條例取得經濟部投資許可後,在臺北市設立登記公司、獨資或合夥之事業,均可以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