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Q – Startup@Taipei創業台北

常見問答

Q01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請問事業尚在籌設階段是否可以申請本貸款?

A01

不可。申請本貸款,其經營事業需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一) 符合商業登記法第五條規定得免辦理登記之小規模商業,在本市辦有稅籍登記未超過五年。
(二) 依法完成登記未滿五年且登記地址需位於本市。

Q02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請問夫妻分別創立不同事業時,可否同時申請本項貸款?

A02

在創立不同事業的情形下,如夫妻雙方各為不同事業之負責人或法定代理人可以分別申請本貸款。

Q03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如果我曾經申請過政府其他貸款,如微型創業鳳凰貸款、青年創業及啟動金貸款等,尚未清償前我能否申請本貸款?

A03

可以。只要符合本貸款之申請資格皆可提出申請,但曾經或目前正在申請政府機關其他貸款者,惟是否核准貸款須經過審查小組,就申請人之資格、財務結構、資金用途、營業情況、產業前景、事業或創業計畫書、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及寬限期年限等事項進行審查,建議申請人提出申請時需審慎評估。

Q05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之審查重點為何?

A05

本貸款由產業局設置臺北市青年創業融資貸款審查小組,就申請人之資格、財務結構、資金用途、營業情況、產業前景、事業或創業計畫、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及寬限期年限等事項進行審查,經審查通過者,由產業局發給核定通知書。

Q06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本貸款如經核准後,會由哪家銀行進行貸款核撥?

A06

如經核准後,將由承貸金融機構—台北富邦銀行配合進行本案承貸業務。

Q07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申請本貸款可否用來償還向其他金融機構所借的貸款?

A07

本貸款用途,以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或營運週轉金等為限,不得用來償還向其他金融機構所借的貸款。

Q08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經審查通過獲發核定通知書,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期限為何?

A08

申請人應於核定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個月內,向承貸金融機構—台北富邦銀行辦理貸款對保,逾期未辦理者,核定通知書失其效力,申請人得向產業局重新提出申請。

Q09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如申請本貸款經核准後,是否可以提前還款?

A09

可以。貸款人如申貸後如營運良好、資金充裕,得視個別情況提前還款,以減輕債務負擔。如有送保並可就提前清償之貸款金額請承貸金融機構代為申請退還信用保證手續費。

Q10

要如何知道公司行號營業場所是否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建築使用管理的規定?

A10

1.自100年12月1日起,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於臺北市商業處受理公司及商業登記服務櫃檯,聯合設置「營業場所審查與查詢服務櫃檯」,公司行號申請設立、所在地變更(含分公司設立、所在地變更)及新增營業項目登記時,均應隨案填寫「營業場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建築管理規定審查及查詢表」,由該櫃檯提供營業場所是否符合土地使用分區管制及建築管理相關規定之審查及諮詢服務。
2.民眾亦可於辦理上述公司(商業)登記前,填載「營業場所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與建築管理規定審查及查詢表(預審表格)」,逕洽本市建築管理工程處辦理預先審查,並由其函復審查結果是否符合都市計畫及建築管理法規,以降低營業場所之投資風險。 (洽詢電話:1999(外縣市(02) 27208889)轉8387 臺北市建築管理工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