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01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申請本貸款是否需要提供保證人或擔保品?要不要支付額外費用?
A01
(一)本貸款應徵提貸款企業之負責人為連帶保證人,如為有限合夥時徵提其代表人,並得視申請案情況加徵其他具資力之保證人。
(二)除信用保證手續費及必要之徵信查詢規費外,承貸金融機構不得向申請人收取任何額外費用。保證手續費的計費方式係以固定年費率百分之零點五計算。
Q02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要向哪個單位提出申請?
A02
本貸款應由申請人檢具相關書表文件後向產業局提出申請。
為便利民眾就近申請本貸款,特於以下二處設置服務窗口受理案件申請:
收件窗口:
臺北市政府創業服務辦公室-融資貸款櫃台
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一號北區2樓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分機6616、1229
臺北市市場處(代收代轉)
地址:臺北市大同區迪化街一段21號6樓(永樂市場)
電話:02-2550-5220分機2506
Q03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申請人或企業有哪些情況時,會無法申請到本貸款呢?
A03
請參考本貸款之不予核貸條件一覽表,當觸及其條件時,將不予核貸。
Q04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資訊及申請書表可於何處取得?
A04
相關資訊與申請書(表)以及申請範例請至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台或臺北市融資貸款申辦網下載電子檔案使用。
另產業發展局提供免費協助計畫書服務,如有需求請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分機6616、1229或6626。
Q05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計畫書可否委託他人代填或代辦?
A05
不需要。本計畫申貸程序簡便,無須代辦業者,建議申請人可自行辦理,不需委託他人代辦。
Q06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本貸款如事業經營良好,可否提前清償?
A06
可以。貸款人如申貸後如營運良好、資金充裕,得視個別情況提前還款,以減輕債務負擔。如有送保並可就提前清償之貸款金額,請承貸金融機構代為申請退還信用保證手續費。
Q07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如因事業經營致無力清償或未能按時還款,該如何處理?
A07
如發生上述之情事時,建議應主動通知承貸金融機構,以利進行後續協助處理償還方式。
Q08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如申請本貸款經核准後,要如何還款?
A08
經審查小組審查通過者,向銀行辦理對保時,須依核准攤還本金期數提供相同張數之借戶、經營事業或保證人之償還票據(如核准60期請準備60張支票),如有開立支票問題,台北富邦銀行設有專責人員可協助處理。
Q09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經審查通過獲發核定通知書,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期限為何?
A09
申請人應於核定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個月內,向承貸金融機構-台北富邦銀行辦理貸款對保,逾期未辦理者,核定通知書失其效力,申請人得向產業局重新提出申請。
Q10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申請本貸款可否用來償還向其他金融機構所借的貸款?
A10
本貸款用途,以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或營運週轉金等為限,不得用來償還向其他金融機構所借的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