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Q01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的申請資格為何?可以申請多少金額?
A01
登記於本市且實際營業一年以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本貸款:
(一) 第一類:年齡為已成年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且設籍本市之中華民國國民,經營符合商業登記法第五條得免辦理商業登記之小規模商業,在本市辦有稅籍登記。
(二) 第二類:銷售額未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且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之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
(三) 第三類: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且非屬第二類之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
(四) 第四類:符合第三類資格且申請時起前三年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獲政府各項政策性貸款達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且依約定連續攤還貸款達十八個月以上。
2.獲產業局公告之政府相關創新獎項或相關補助。
3.經向財團法人證劵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登錄創櫃板並已獲同意進行輔導,或已登錄創櫃版。
4.平均年營業額達三千萬元以上。
本貸款貸放額度第一類及第二類最高為新臺幣(以下同)一百萬元;第三類最高為五百萬元;第四類最高為一千萬元。
Q02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的還款期限是多久?利息是多少?
A02
(一)本貸款貸放期限最長為五年,含本金寬限期限最長一年。
(二)貸款利息是按照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百分之一點三二五機動計息為上限,實際利率由產業局與承貸金融機構議定後公告之。
Q03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的貸款用途為何?
A03
本貸款用途,以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或營運週轉金為限。
Q04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計畫書可否委託他人代填或代辦?
A04
不需要。本計畫申貸程序簡便,無須代辦業者,建議申請人可自行辦理,不需委託他人代辦。
Q05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本貸款如事業經營良好,可否提前清償?
A05
可以。貸款人如申貸後如營運良好、資金充裕,得視個別情況提前還款,以減輕債務負擔。如有送保並可就提前清償之貸款金額,請承貸金融機構代為申請退還信用保證手續費。
Q06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資訊及申請書表可於何處取得?
A06
相關資訊與申請書(表)以及申請範例請至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台或臺北市融資貸款申辦網下載電子檔案使用。
另產業發展局提供免費協助計畫書服務,如有需求請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分機6616、1229或6626。
Q07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在什麼情況下,會取消本貸款的利息補貼?
A07
貸款人經營之事業有下列情形者,產業局將停止利息補貼,並通知貸款人及承貸金融機構,其停止補貼後之利息,由貸款人負擔:
(一)停業或歇業。
(二)登記地址遷離本市。
(三)未按月攤還貸款本金。
(四)第一類申請案變更負責人或代表人。
(五)貸放後,經與承貸金融機構調整期限與償還方式。
申請人如於前項停止利息補貼之情形發生日起三日內,以書面通知產業局,產業局雖停止利息補貼,但前項情形消滅後,產業局得依貸款人之申請繼續補貼利息。
Q08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申請人或企業有哪些情況時,會無法申請到本貸款呢?
A08
請參考本貸款之不予核貸條件一覽表,當觸及其條件時,將不予核貸。
Q09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申請本貸款有無行業別限制?
A09
依「臺北市中小企業融資貸款實施要點」第26點所公告之「臺北市中小企業融資貸款之不予核貸條件」規定,經營金融及保險業、煤礦採取業或特殊娛樂業之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不可申請本貸款,故經營依法登記之獨資、合夥或公司組織之企業負責人或法定代表人,除經營上開行業者外,皆可提出申請本貸款。惟部分行業因故無法辦理公司、商業登記或稅籍登記者,如經營會計師事務所、安親班或托兒所、建築師事務所等,則無法申請本貸款。
Q10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如因事業經營致無力清償或未能按時還款,該如何處理?
A10
如發生上述之情事時,建議應主動通知承貸金融機構,以利進行後續協助處理償還方式。